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系中国教育部向部分中国高水平大学提供的全额奖学金,用于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天津大学作为中国一流大学,自2008年开始承担该项目奖学金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至今已有十余年。
一、申请途径和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人应登录天津大学国际学生管理系统(网址:tju.at0086.cn/student),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下文)。获得我校入学资格并在我校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提名名单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系统http://www.csc.edu.cn/laihua/提交奖学金申请(天津大学招生机构代码为10056 ,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B类)。
申请截止时间:
2025年2月5日
二、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学生类别 |
专业学习年限 |
汉语补习年限 |
奖学金期限 |
硕士(中文授课) |
2.5年-3年 |
1年 |
2.5 -4年 |
硕士(英文授课) |
2年-3年 |
- |
2年-3年 |
博士 |
3年-4年 |
1年 |
3年-5年 |
三、申请人资格
1.非中国籍公民;对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我校执行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件;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者应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天津大学规章制度。
3.语言能力:
①申请中文授课者,汉语水平需达到HSK五级180分(含)以上(母语为汉语或前一阶段使用汉语教学的申请者,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供HSK成绩);
②申请英文授课者,英语水平需达到IELTS 6.0或TOEFL 80分以上(我校认定的英语母语国家申请者可豁免提供相关英语成绩;最高学历阶段采用全英文授课的申请者,可提供由学校出具的《英语授课证明》代替雅思和托福成绩)。
四、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1.免学费、校内住宿费。
2.提供奖学金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月)。
3.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五、招生专业
所有硕士博士专业(硕士 博士)。
六、申请材料
1. 自本科阶段起的学历证书原件或公证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应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预毕业证明,被录取后需补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或最高学历证书公证件扫描件;CSC申请系统和天津大学申请系统均需上传);
2.自本科阶段起的学历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现有成绩单,并于被录取后补交所有成绩单;CSC申请系统和天津大学申请系统均需上传);
3.护照首页扫描件(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9月);
4.中文或英文能力证明(具体要求请见申请资格);
5.自高中起时间连续的学习经历简历(模板下载);
6.《天津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模板下载)如获得此接收意向表,请务必上传系统;点击获取天津大学专业学院教授联系方式(硕士导师联系方式 博士导师联系方式);
7.《来华学习研究计划》(模板下载),字数不少于10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若已联系导师拿到《天津大学教授接收国际学生意向表》,研究计划需导师签字;
8.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教师撰写的推荐信(模板下载);推荐信需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模板下载);须用中文或英文填写并严格按照表中所列项目进行检查,2024年10月以后的体检结果视为有效;
10.已在华学习的申请者需提交护照签证页和目前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转学证明;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在校表现良好证明);
12.已发表的论文或者期刊编辑部的录用通知(硕士为选传,博士为必传);
13.其他附件(含签名的CSC奖学金申请表、建筑学院专业的申请者须提交电子作品集和视频介绍、已发表的论文或相关科研经历证明等等)。
申请说明:
1.上传的各种证明、证书须是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同时上传该文件原件及公证后的英文或中文翻译件;
2.请用扫描仪将相关文件彩色扫描后上传,不接受手机或相机拍摄的文件,不接受复印件;
3.上传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被受理;
4.天津大学在审核上传的申请材料过程中,可能会要求部分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公证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申请者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与准确,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流程(时间若有变动请以实际情况为准)
1.奖学金申请者报送材料阶段:
即日起至2025年2月5日
2. 天津大学材料审核及面试阶段:2025年2月5日-3月31日;
(具体面试方式及时间将通过系统邮箱通知,请随时关注邮箱,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奖学金申请资格。)
3. 天津大学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并反馈学校:6月1日-6月30日(具体时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
4. 天津大学公布录取结果,并向录取者寄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7月1日-7月31日;
5. 入学报到时间:2025年8月底-9月初。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柴老师、冯老师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2
电话:0086-22-27406691
传真:0086-22-27406147
邮箱:graduate@tju.edu.cn
网址:http://sie.tju.edu.cn/;www.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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