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培养具有广阔国际视野、优秀综合素质、卓越领导能力和跨文化背景的全球治理人才,天津大学承办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
可申请项目包括:
1.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土木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土木工程专业)
2.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化工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化学工程专业)
3. “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工商管理卓越人才培养项目(工商管理专业)
二、项目形式
1. 招生类别:硕士研究生
2. 授课语言:英语
3. 培养模式
学生在校学习时长为一年,第一年在校学习期间学生需完成课程学习、考察研究及学位论文准备工作;第二学年回国结合其自身工作实际,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可线上进行,达到毕业要求及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关学位。学位论文工作按天津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奖学金标准
全额奖学金
四、申请条件
1.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身心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具有与所申请项目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3. 申请者须为以下四类人员之一:
①所在国政府部门处级(或相应级别)及以上的公职人员;
②机构和企业等单位高级管理人员;
③高校和科研机构行政管理人员;
④有国际组织任职或实习相关经历人员。
4. 申请人需满足《2025年天津大学国际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并已获得天津大学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五、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应登录天津大学国际学生管理系统(网址:tju.at0086.cn/student),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申请材料,申请获得天津大学预录取通知书。
点击下方链接,了解如何申请预录取通知书。https://mp.weixin.qq.com/s/7Lxx1jwhUcO7HaZP0SONlw
2. 获得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应于2025年4月3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提交申请材料。(奖学金类型选择“Type A”,受理机构代码为:1563,申报项目为“中国政府来华留学卓越奖学金项目”)
六、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最终录取结果待专家评审后确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2
电话:86-22-27403350
传真:86-22-27406147
邮箱:study@tju.edu.cn
更多详情,请参考国际教育学院网站:http://sie.t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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