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和申请途径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国菁英奖学金主管部门(ACYLS national focal points)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初至4月初,具体申请时间请向本国主管部门查询。
二、申请人资格
1. 非中国籍东盟各成员国公民(含: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2. 身心健康。
3. 对中国和中国文化抱有兴趣和好感。
4.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作为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5. 须具备一年以上政府部门、公共或私营机构、大学、智库或类似社会机构工作经验;
6. 有在华工作、学习经历,或曾从事对华交流工作或中国—东盟关系经历者优先。
7. 具有熟练的英语能力(比如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以上)
8.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奖学金。
三、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资助类别 |
专业学习期限 |
奖学金资助期限 |
硕士研究生 |
2—3学年 |
2—3学年 |
博士研究生 |
3—4学年 |
3—4学年 |
进修生 |
5-6个月 |
5-6个月 |
短期团组 |
7-15天 |
7-15天 |
四、奖学金内容及标准
●住宿费:由学校提供单人间宿舍,费用由奖学金资助。
●综合医疗保险: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购买支付(保险内容及理赔程序请登录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查阅“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简介及理赔指南”)。
五、招生专业
专业授课语言:英文,申请人原则上须选择英文授课项目,且英文水平须达到申请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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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应文件,并在系统中上传清晰的扫描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材料将影响申请人的录取结果。
申请人向本国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时,须按本国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七、录取流程
1.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访问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后,点击“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图标进入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申请;
2.申请人须按“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本国主管部门,东盟各国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核,将本国推荐人选提交至雅加达联合委员会,由雅加达联合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3.国家留学基金委仅受理雅加达联合委员会推荐人选的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申请人申请院校进行必要调整。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2
电话:86-22-27406691
传真:86-22-27406147(英语、韩国语、日语、印尼语均可)
E-mail:iso@tju.edu.cn